新挖掘機或經過大修的挖掘機,須經過一段試運轉的時間,通常稱之為走合期。走合的目的是為了防止挖掘機早期磨損,延長挖掘機的使用壽命。在挖掘機走合期內,須嚴格執行下列規定:
(1)執行走合期的挖掘機應在明顯處懸掛“走合期”字樣的標志牌,使有關人員能注意走合期使用規定,待走合期滿后取下。
(2)走合期內發動機應減速30%,減速負荷20%-30%運轉,任何人不得拆除發動機限速裝置的鉛封,待走合期滿后在技術人員的監督下方可拆除。
(3)啟動發動機時嚴禁猛轟油門。發動機低溫啟動時應預熱20-50秒,然后立即啟動。發動機啟動后怠速運轉3-5分鐘,冷卻水溫升至40度時方可增加轉速和負荷。
(4)發動機啟動前的技術準備、運轉時的技術要求、停車前與熄火后的技術工作等按通用機械操作規程或發動機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
(5)挖掘機在走合期的前30或50小時內應挖掘較松的土壤,每次裝料為斗容量1/2,以后的70或50小時內裝料量可逐步增加,但不得超過斗容量的3/4,并適當降低操作速度。
(6)走合期內應經常注意挖掘機各機構的運轉情況,檢查各部軸承、齒輪和磨擦副的工作溫度,觀察液壓系統有無滲漏現象。對運轉中的不正常現象應立即停機檢查其原因,并予以排除。
(7)走合期限滿面后應根據走合期內運轉情況對挖掘機各部進行檢查、調整和潤滑工作。同時檢查各齒輪箱潤滑油和液壓油箱液壓油的清潔情況,必要時予以更換。
(8)技術人員應加強挖掘機走合期的技術管理,挖掘機走合期前應把走合期各項要求和注意事項向操作人員交待清楚;走合期中應檢查挖掘機使用、運轉情況,詳細、認真、如實地填寫挖掘機走合期使用記錄表,挖掘機走合期滿后由主管技術人員對記錄表進行審查,并歸入挖掘機技術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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